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福建省纪委、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全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108号)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好2017年度全校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校组〔2018〕1号)要求,结合机关一党委实际,现就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会议主题和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
二、工作内容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在个人自学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学习研讨;要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重点从6个方面查摆问题;要贯彻整风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分组安排
根据实际,机关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分管校领导召集分管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召开,具体安排如下:
校领导
| 分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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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生
|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党校、统战部(校友会)、学生工作部(处)、离退休工作部(处)、校工会、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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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 毅
| 纪委、监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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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刚
| 宣传部、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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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星
| 保卫部、人武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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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要在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具体的时间、地点,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各单位在民主生活会召开5天前向校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陈芸芬,联系电话:22866123)、纪委办(联系人:林元新,联系电话:22865580)、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钟钛申,联系电话:22866003)报告。
五、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遵照学校《关于开好2017年度全校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校组〔2018〕1号)文件要求,精心部署,扎实准备,认真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在召开后15天内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告(联系人:钟钛申,电话:22866003)。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征求意见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报送的材料包括会议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会前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会议记录。
中共福州大学机关一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